單獨做出口報關單所附資料 ─

單獨做出口報關單所附資料 :

1. 需有進出口卡並在以下文件蓋上大小章後交附正本。
2. G5 國貨出貨 PACKING、INVOICE、個案委任書。
3. G3 洋貨復出口原始進口報單影印本或進項發票影本、切結書、PACKING、INVOICE、個案委任書。
4. 以上文件為各一份【以上所需資料,皆需蓋公司大小章及公司發票章】,於相關表格請至表單下載區。每張報單金額上限為10萬美金。
5. Packing 與 Invoice 出口資料需相符,並於出貨前先傳真、mail至我司待確認修改無誤後,將所需一份資料正本寄出。
6. 國貨出口之貨品產地標須為 MADE IN TAIWAN,不得標示其他國家。
7. 需附上每單出口報單貨件最後嘜頭。
8. 出口公司需有進出口資格。

 

其他注意事項 ─

1. 台灣出口、大陸進口請將貨物分類包裝並詳實申報。
2. 請確實遵守國貨出口或洋貨復出口作業規範,貨件需與報單相符。
3. 請將貨件貼好嘜頭、貨號、產地標及在貨件上註明 S/O。
4. 木箱請開檢查孔或條狀釘製,並於內部用透明防水包裝處理以利海關檢查。
5. 未如實申報依兩地海關規定處理、其他相關規定請來電洽詢。

 

 

  整櫃、併櫃、合法報關、代申辦批文、合同 / 專營兩岸貨物運輸、代採購服務 海攬 (中) 字 第1418號